元明两代开始应用的公文体制
【答】元朝中书省下行文书,明朝改为答付。各军都督府对于各卫指挥使,六部对于各衙门,布政使对于所属衙门行文时都用答付。清。只称答,民国废除。
【敕命】明代命官,用敕不用诰,洪武二十六年定六品至七品官的任命,皆授敕命。《清会典》仍沿用此制度。
【下帖】明知州下行文书用下帖,清废。
【告示】上级指挥下级用示。明代官厅张贴在道路的对于人民昭告事项的文书称为告示,清仍沿用,民国改为“布告”。
【牌面】元代公文名。一为由朝廷发给作为出差的凭证,驿官及差寂凭以给马的文书。《元史.兵志》:无牌面而给马,或有牌面而不给者,皆罪之。二为元代发给有功者的奖牌,谓“降宣敕牌面”。
【勘合】旧时文书加盖印信,分为两半,当事双方各执一半,查验骑缝半印,作为凭证。明代用于边戌调遣,有调军勘合和军籍勘合。,清代官吏使奉差出京沿途用驿站马匹,须查驵邮符,亦称勘合。文官府文簿,编立字号,由上官用关防盖半印。称勘合文簿。
【照合】始见于《宋史.河渠书三》,元八年十月:“丙辰,张商英又言:‘......乞取索照会’。”至明始以会为公文书的名称。清朝使用于官厅间文武不相隶属的双方,有甲、乙两式。官阶相等用甲式,日期用墨写,称为“墨笔照会”;官阶悬殊,上对下用乙式,日期用朱写,称“朱笔照会”。亦以甲式用于对外国公使、领事。民国只有外交文书用照会。
【题本】明初诸司有急切机务,不得面陈者,许具题本投进。清代沿用至光绪末年改为奏本。
【揭帖】元代公布政收支帐目的文书,明代正式作为文书之名。陈眉公《闻见录》载:“累朝以来,凡有密奏及奉谕登答者,皆称为揭帖。......以文渊阁印封缄进御,左右近侍莫能窥也。”似乎只有阁和能使用。但海瑞知淳安时,曾向巡按鄢懋卿上揭帖,揭露其出巡州府,供给奢侈,糜费里甲,怨口嗷嗷,是又不限于大臣可用。晚明又演变为露简公启。
【咨呈】始于明代,凡六部行文五军都督府,各处承宣布政使司行文六部,清各省布政按察上六部皆用咨呈,民国初也曾用过,旋废。
【牒呈】始于明代,应天府上都司布政司,各府上十卫指挥使按察司,按察司上布政司用之。清代各府行按察司,直隶州知州行知府,府、州、县佐贰官行府、州、县等亦用牒呈。民国废。
【牒上】仅明代有此体制,凡各处守御千户所兵马指挥上各府,皆用牒上,其式咨呈略同。
【参评】长官告属吏的文书,类似古人的“教”明人偶尔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