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是指读了一本书,一篇文章,一段话,几句名言,一段音乐,把具体感受和得到的启示写成的文章。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资本论读后感300字范文汇总三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篇一】资本论读后感300字
一直以来我一直认为给工人放假,给工人福利有利于社会经济发展是以美国企业家福特率先发现并提出。最近看《资本论》发现资本论中也有类似观点,只是表述不一样,马克思的观点是:工人的消费是扩大再生产的必要条件。
联系到我们的实际,前一些年我们总说内需不足,消费不足,但是现在网络消费兴盛,我们的消费起来了,问题却又是我们“生产力水平跟不上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买个马桶盖都要出国买。
现在问题来了:
1。消费是扩大再生产的必要条件,但是如果消费都是消费的国外产品呢?那国内的扩大再生产如何进行?
2。如果是简单的扩大再生产,只要能挣钱就上马,这样的扩大再生产肯定不行。那么消费的扩大再生产如何进行经济产业的升级呢?如何进行产品的改造呢?这个产品的升级改造是如何影响消费的呢?有没有经济规律曲线?
在我们国家,普通老百姓奋斗十几年,所得收入只为一套房,显然这是不合理的。因为这个钱再码放之前一直是储蓄,既没有被用来消费,也没被用来投资(起码普通老百姓都是攒钱买房,不是从资本兑现的钱去买房),这是浪费。
其次这么大的一笔钱就为一栋房,它所推动的资本流通相对于所投入的买房钱,是非常有限的,对于经济的刺激是非常有限的。而现实中经常说房价推动经济繁荣,我持怀疑态度。因为资本的流通必然增值。你一栋房子所带动的资本增值最终会体现在房子上,不可能你一套房子所带来的资本增值200,最后卖你100万。但是为什么还会这样?商人肯定不傻。我怀疑这是地方政府搞的鬼。
再次老百姓拿十几年的钱去消费一套房,也就是说老百姓一两年的劳动时间产出的产品需要他用十几年的劳动时间去换取,这是不是一种剥削。国家要解决这个问题。
【篇二】资本论读后感300字
马克思《资本论》是一本具有伟大历史意义的著作。既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重要著作,也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著作。其内容博大精深,其对资本主义经济学的精妙阐述对后世产生了重大的影响。浅读了马克思的《资本论》,就其观点谈谈我的看法。
马克思《资本论》的第一篇商品与货币中关于商品的交换过程中谈到:“商品对其所有者而言是是非使用价值的,对其非使用者是使用价值。因此,商品必须全面转手,这种转手就形成商品的交换,从而使商品彼此作为价值发生关系并价值来实现。可见商品在能够作为使用价值之前,必须先作为聚氨酯来实现。”此观点很精确地阐述了交换对与商品的重要性。
首先,从商品的定义出发。我们都知道商品是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由此可见作为商品与其他东西的区别一是交换,而是是劳动产品。其两者共同构成了商品的属性。因为可以用来交换,所以商品具有使用价值。因为是劳动产品,其中凝聚了人类的无差别劳动,所以商品具有价值。从其属性来讲,商品是价值和使用价值的统一。要生产产品,他不仅要生产使用价值,而且要为别人生产使用价值,即生产社会的使用价值。要成为商品,产品必须通过交换,转到被的使用者手里,最后,没有物品可以是价值而不是使用物品。如果物品无用,则其中包含的劳动也没用,也就不形成价值。因此,交换这一过程在这里发挥了很关键性的作用,巧妙的在满足不同使用者的要求同时实现了商品的价值和使用价值。实现了商品本身的意义。
另一方面,商品交换过程也是创造财富的过程。交换创造财富。正如书中所说,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占统治地位的社会中,社会财富表现为“庞大的商品堆积”。而财富的获取是通过堆剩余价值的剥夺。商品因为交换过程而从他们当作非使用价值的人手里转到把他们当作使用价值的人受咯。这过程在此是一种社会的物质交换。一种有用的劳动方式的产品代替另一种有用的劳动方式的产品。商品到它使用价值的地方就以商品的交换领域转入消费领域。商品因为有交换因此有了货币,有了在市场的流通。商品的直接流通方式W——G——W,但作为资本货币流通形式却是G——W——G,G——W——G之间是有意义的,因为其中G——W——G’,G’=G+G’’即是于原来的支付的货币额加上了一个增值额。这个增值额超过原价值的余额,称为剩余价值。因此,商品以货币为媒介,通过交换,创造了剩余价值。也就是创造了财富。
由此可见,交换是商品形成和发展的一个过程。也是商品实现其意义的手段。在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中有着重要的意义。
【篇三】资本论读后感300字
《资本论》,是马克思的著作,是以唯物史观的基本思想为指导,透过深刻分析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发展的规律,同时也使唯物史观得到了科学的验证和进一步的丰富和发展。《资本论》运用唯物史观的观点和方法,将社会关系归结为生产关系,将生产关系归结于生产力的高度,从而证明了社会形态的发展是一个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自然历史过程。
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作为一种结合生产关系解释分配关系的学说,不仅仅对剥削问题作了科学分析,也为科学解释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社会各阶层人民的实际作用和应得利益奠定了理论基础。但是,我们就应看到,目前它面临着来自两个方面的挑战,一个是一些人试图借助西方主流经济学的分配理论,否定剩余价值论的学术成就;另一个是一些人将剩余价值理论看成是不需要随社会经济条件变化而发展的自然科学理论,从而窒息了剩余价值理论的发展路径。因此,针对上述挑战做出回应,深化对剩余价值理论的认识,具有重大的理论好处和现实好处。对于剩余价值论的本质解释,马克思在分析商品价值构成结构时,以前提出过一个十分著名的公式:C+V+M.C是指生产资料包括设备、原料等的价值,V是以工资形式出现的劳动力的价值,M是以企业主利润形式出现的剩余价值。马克思认为,C作为投入资本,只是把所购买的设备、原料等的价值转移到新的商品中去,并没有增加新的价值量,只有工人付出的活劳动的价值V,才是创造出新价值M的唯一因素。马克思由此说明,企业主的剩余价值或利润,是由雇佣工人的劳动创造出来的,而这种创造过程并没有得到任何工资补偿。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剥削现象的描述实际上是实证和抽象两种方法并用的,虽然剩余价值理论未能确立,但并没有影响《资本论》成为工人的圣经,原因在于:
第一,剥削现象是客观存在的,是工人切身体会到的。马克思把工人劳动创造的价值形象地说成,一部分是为了弥补劳动力再生产的“必要劳动”,另一部分是为资本家创造的“剩余劳动”,十分直观而且简单明了,很容易使工人理解。
第二,马克思虽然不是凭借严密的逻辑力量证明了剥削现象的存在,但在《资本论》中列举了超多骇人听闻的事例,描述了资本家对工人进行残酷剥削的事实,这种实证方法的巨大力量弥补了他的抽象思维方法的缺陷,甚至使许多虔诚地信奉他的理论的人,对剩余价值理论的科学性,从来没有产生过丝毫的怀疑。
也就是说,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虽然失败了,但他用实证的方法对剥削现象的描述却取得了巨大的成功,最终还是实现了写作《资本论》的根本目的。在马克思看来,资本家总能获得剩余价值或利润,资本家永远是资本家,而工人只能维持劳动力的再生产,只能绝对贫困下去,工人永远是雇佣工人,两者之间不存在转化的条件,他没有为劳资关系互相转化带给理论依据,不能解释资本主义社会矛盾的逐步缓和以及工人阶级相对贫困化的现象。按照琼?罗宾逊的理论,财产的私人垄断导致剥削的产生,垄断条件如果发生改变,既可能使有的资本家因为破产而沦为雇佣工人,也可能使有的工人因为劳动成果的积累而发展成为资本家,她的理论既能够解释劳资关系的对立,又能够解释劳资关系的转化。在我国现实生活中,资本所有者与劳动者并不存在不可逾越的鸿沟,劳动者同时也可能是股票持有人,许多人已经具有劳动者和资本所有者双重身份。
琼·罗宾逊从垄断或不平等竞争的社会关系中解释剥削现象,其理论具有广泛的适用性,不仅仅能够说明以资本为手段的剥削,还能说明以其它垄断条件为手段的剥削,尤其是能够解释贪官污吏凭借手中的权力来攫取社会财富的“权力剥削”行为。剥削是以必须社会的价值决定为基础确立起来的经济范畴。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剥削现象的产生虽然以不等价交换为前提,但不等价交换现象不都是剥削现象。这是因为,在决定市场价格的垄断和竞争的诸多因素中,包括自然垄断因素、历史构成的垄断因素、人为的垄断因素、社会制度造成的垄断因素、商品交换过程中偶然出现的垄断因素、供求关系变化引起的垄断因素,等等。市场主体利用这些垄断条件参与竞争就会出现不等价交换,显然不能把这些不等价交换现象都当成剥削现象。由于经济行为都包含着对垄断条件的利用,因而从利用垄断条件进行竞争这一点上,不能区分剥削与非剥削两种不同的经济行为。社会主义承认市场经济中价格机制的调节作用,就必然承认在必须范围内和必须程度上的不等价交换的合理性,亦即承认市场主体利用价格透过正当的垄断和竞争获得必须利润的合理性,并在法律制度上予以保护。利润作为商品的成本与收益之间关系的表现,同时也体现着市场主体之间的收益分配关系,是市场经济的特有现象,不是资本主义的特有现象。
如果消灭了利润,市场经济就不存在了。无须否认,肯定在必须范围内和必须程度上不等价交换的合理性,就包含着承认劳动市场在必须程度上的不等价交换的合理性,从劳动市场本身就存在着买方垄断因素的事实来看,这就等于承认必须程度的剥削现象存在的合理性,因而历史地、发展地看,社会主义是限制和逐步缩小剥削范围直至最终消灭剥削现象的长期发展过程。按照现行的法律规范来衡量,社会所允许的劳动市场以及其他市场的不等价交换现象,在性质上不属于不正当竞争的行为,也就不属于剥削现象,只有超出法律限定范围和程度的不正当经济行为,才属于不合理的经济行为。由于剥削是包含着道德标准的经济范畴,只有根据不同的社会状况或历史阶段才能作出准确的解释,因而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不能把利润完全看成是剥削的结果,而要根据时代的变化,赋予不同时代的剥削概念以不同的涵义。
传统好处上的剥削是指买卖劳动的不等价交换关系,只要是以劳动市场的买方垄断为基础的不等价交换,就是对卖方劳动成果的剥削或侵占,只要劳动作为商品来被动地出卖,本身就意味着剥削。从这个好处上说,解决劳动不该成为商品的问题,彻底消灭剥削现象,是社会主义社会长期的历史任务。剥削作为对我国现实的一种经济现象的理论描述,是以承认劳动买卖关系存在着不等价交换为前提的,是指买卖劳动超过必须限度的不等价交换关系,劳动的买方垄断不直接构成剥削,只有利用垄断条件超过了规定的界限才构成剥削,这是现阶段决定剥削行为的客观标准。社会主义的最终目标是消灭一切剥削现象,包括利用劳动市场的垄断条件进行剥削的现象,使劳动不再具有商品的属性,劳动者真正成为社会的主人,成为名副其实的社会主体。社会主义现阶段的目标,是把传统好处上的剥削现象控制在必须的范围内,承认劳动市场必须程度的垄断具有合理性,把超过规定界限的劳动市场的垄断视为剥削现象,并依法予以取缔。这就决定了我们所说的消灭剥削现象,不是空想社会主义的乌托邦,而是把理想与现实辩证统一齐来的实际运动和发展过程。,在这一点上,我们不仅仅把社会主义作为一种先进的社会制度去实行,将其看作前无古人的伟大事业,而且更重要的是,把社会主义当作一个从初级阶段逐步发展到高级阶段的渐进的历史发展过程,不可能短期内就能到达理想的目标,最终消灭剥削现象必然要经过相当漫长的历史阶段和艰难困苦的奋斗历程。我国经济学界关于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五十年间的五次讨论,留给人们的思考和关注是深刻隽永而又经久不息的。
总的来说,尽管每次争论的主题不完全相同,但争论发展的方向是一致的,即在遵从科学指导思想的基础上,跟随时代的变化,坚持和发展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从取得的成就来看,劳动外延的扩大得到了越来越多学者的认可。第三产业的劳动是否创造价值,科技人员的劳动是否创造价值,企业主的劳动是否也有创造价值的一面,这些问题从马克思的有关社会劳动和管理劳动的二重性的论述中都能够找到支持的证据。而且从逻辑的推演和历史演进的角度,这些劳动成为价值的源泉并不真正构成问题。几十年来关于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争论取得的重大进展。为“发展和创新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指明了方向,积累了超多丰富的理论财富,为创新劳动价值论作出了历史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