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课 故事三则 鄂教版八上课文原文
《人有其宝》
宋人或得玉,献诸子罕。子罕弗受。献玉者曰:“以示玉人,玉人以为宝也,故敢献之。”子罕曰:“我以不贪为宝;尔以玉为宝,若以与我,皆丧宝也,不若人有其宝。”稽首而告曰:“小人怀璧,不可以越乡,纳此以请死也。”子罕置诸其里,使玉人为之攻之,富而后使复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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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食嗟来之食
齐大饥,黔敖为食于路,以待饥者而食之。
有饥者,蒙袂、辑履,贸然而来。黔敖左奉食,右执饮,曰:"嗟,来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从而谢焉,终不食而死。(《礼记 檀弓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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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仲平义不苟取
许衡字仲平,怀之河内人也。尝暑中过河阳,渴甚,道有梨,众争取啖之,衡独危坐树下自若。或问之,曰:“非其有而取之,不可也。”人曰:“世乱,此无主。”曰:“梨无主,吾心独无主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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